引子
香港人持有澳洲 PR(永久居民身份)的比例一直高企,许多人即使移居澳洲,仍保留着香港的物业组合,无论是自住楼、收租楼还是未补地价的居屋。当你成为澳洲税务居民后,跨境物业所引发的税务、按揭、资金调动和法律问题,远比想象中复杂。本文从香港与澳洲两地的法规出发,逐一拆解持有香港物业的澳洲 PR,应该怎样规划才能兼顾现金流、税务效率和资产传承。
一、先分清两地税务居民与征税范围

1.1 香港的地域来源征税原则
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,只对源自香港的收入徵收利得税或物业税。如果你在香港持有物业并出租,租金收入须课缴物业税,税率为应评税净值的 15%(扣除差饷及 20% 修葺及支出标准免税额后)。物业税独立于薪俸税,没有个人免税额。
参考:香港税务局《物业税》https://www.ird.gov.hk/chi/tax/pfe.htm
1.2 澳洲的全球征税与外国居民附加
澳洲税务居民须就全球收入课税,包括境外租金收入、资产增值(出售物业)等。如果你每年在澳洲居住超过 183 天,或符合“居住测试”、“永久住所测试”,通常会被视为澳洲税务居民。香港租金收入须在澳洲报税,但可凭已缴的香港物业税申请外国税收抵免(Foreign Income Tax Offset),避免双重课税。
重要变化:2025 年起,澳洲对海外投资者持有的住宅物业徵收的外国居民资本增值税预扣(FRCGW)税率已提高至 15%,且徵收门槛降至 0 澳元(即任何价值的物业出售都涉及)。若你成为非澳洲税务居民,出售香港物业通常不会直接被澳洲徵税,但若该物业被视为“应税澳洲财产”(如透过澳洲信托持有)则另当别论。
二、香港物业持有架构:个人 vs 公司 vs 信托
许多港人喜欢用有限公司持有物业,以隔离风险或方便转让。但当你拥有澳洲 PR,这层架构影响税负。
- 个人持有:租金收入在港缴物业税 15%,在澳洲申报时可抵免,如果澳洲边际税率高于 15%,需要补差额。出售物业时,香港没有资本增值税,但澳洲会就全球资产增值徵税(如果你有全球居民身份),并可享受 50% 的 CGT 折扣(持有超过 12 个月)。
- 公司持有:香港利得税率 16.5%,租金收入作为营业收入,可扣除按揭利息、管理费、折旧等实际支出,税务上可能比物业税更灵活。但在澳洲眼中,你作为股东可能被徵收 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(CFC)规则下的收入,且利润分派时可能面临两国股息税。对于 PR 持有者,澳洲的 CFC 规则较宽松,除非公司是被动资产为主且收入未分配,但建议预先谘询澳洲税务师。
- 澳洲家庭信托(Discretionary Trust):若港人物业透过澳洲信托持有,任何租金或出售收益均可灵活分配给低税阶家庭成员,但非澳洲居民受益人会被徵收较高的预扣税率。香港本身不承认澳洲信托,物业转让可能触发香港印花税。
一手来源:香港税务局《物业税单张》 https://www.ird.gov.hk/chi/pdf/pam46c.pdf ;ATO CGT on property https://www.ato.gov.au/individuals-and-families/investments-and-assets/capital-gains-tax/property-and-capital-gains-tax
三、按揭与资金跨境流动实战
3.1 香港物业按揭借款
如果你人已在澳洲,香港银行审批按揭时会看重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与国籍。持有澳洲 PR 不等同於海外收入不能借款,但部分银行会将非本地收入者的按揭成数下调一级。例如香港金管局现行住宅按揭措施:非自用住宅或非本地收入人士,最高按揭成数可能只有 5 成(已放宽措施下仍须留意)。
金管局按揭措施参考:https://www.hkma.gov.hk/chi/key-functions/banking-stability/mortgage-measures/
此外,每月供款须汇出澳元兑换成港元,外汇风险必须管理。澳洲银行一般不接受香港物业作为抵押品,除非透过私人银行或跨境贷款安排。部分澳洲银行如 Westpac 或 NAB,可考虑客户的香港资产作为整体财富证明,但不会直接以香港物业抵押放贷。若需要流动资金,可考虑在香港银行透过“资产抵押透支”或“物业套现再按揭”方式取得港元,再兑换为澳元,过程中须计清两地利率差与汇率对冲成本。
3.2 租金收入汇回澳洲
香港没有外汇管制,你可随时将租金收入兑换及汇出。但每次汇款超过等值 8,000 澳元,澳洲的 AUSTRAC 会自动纪录,建议保留好租金合约、税单副本,以备澳洲税务局抽查资金源头证明。若定期汇出大额资金,建议设立专用户口及记账,方便向会计师交代每笔资金的对应收入来源。
四、印花税:香港辣招与澳洲海外买家印花税
如果你取得澳洲 PR 后仍保留香港物业,并打算再增购,须留意两地印花税规则:
- 香港:作为永久居民,若你未有香港其他住宅物业,首次置业仍可缴较低的第 2 标准税率(最高 4.25%);但若你已是澳洲及其他地方有物业,再买香港住宅便需缴 15% 的从价印花税。居港年期与是否通常居住香港也有影响。
- 澳洲:各州针对海外人士购买住宅徵收额外印花税,如新州 8%,维州 8%,昆州 7%。作为澳洲 PR,只要你在购买时持有永久签证并通常在澳洲居住,可免徵海外附加印花税。但若你长期不在澳洲,可能被视为外国投资者而徵收附加费。
一手来源:新州 Revenue NSW surcharge purchaser duty https://www.revenue.nsw.gov.au/taxes-duties-levies-royalties/transfer-duty/surcharge-purchaser-duty
五、资产传承:遗嘱、遗产税与两地认证
香港已取消遗产税,但澳洲并没有全面的遗产税,但可能会有资产增值税的视同出售(deemed disposal)。若你离世时持有香港物业,澳洲税务上可能在该税务年度产生资本增值税,需由遗产管理人申报。建议:
- 订立涵盖两地资产的遗嘱,并在香港及澳洲分别进行法律认证。
- 若物业以联权共有(Joint Tenancy)持有,生存者自动取得所有权,可免去遗产认证,但税务处理仍要小心。
- 考虑设立澳洲的“遗嘱信托”(testamentary trust),将香港物业租金或出售收益分配予继承人,并享有较低税率。
此外,未补地价的居屋或租置屋在遗产继承担方面有特殊限制,必须先补地价才能自由转让或由非住户家属继承,这会涉及大笔现金支出,应提前计入遗产流动性规划。
结语
跨境物业组合规划,需要在香港的简单税制与澳洲的全球徵税体系之间找出平衡。澳洲 PR 港人切勿掉以轻心,以为持有海外资产便与澳洲税务无关。建议每年跨境税务谘询时,同时检视香港的物业税评税、按揭条款、资金汇出路径,以及澳洲报税时的外国收入抵免。周全规划才能确保你的香港物业继续为你产生正向现金流,而非成为税务黑洞。